为有效遏制因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零时起,启用包茂高速(G65)设置的两处双向单点测速设备、菏宝高速(G3511)设置的一处移动测速设备,现将测速点位及最高限制时速公告如下:
序号 | 监控名称/查处违法类别 | 设备地点 | 限速值 |
1 |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/单点测速 | 包茂高速(G65)K780km+920m双向 | 小型车120公里/小时大型车100公里/小时 |
2 |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/单点测速 | 包茂高速(G65)K761km+320m双向 | 小型车120公里/小时大型车100公里/小时 |
3 |
交通技术监控设备/移动测速 | 菏宝高速(G3511)铜旬段双向K692+200m-K724+810m /合铜段双向K672+465m-K637+600m |
小型车100公里/小时大型车80公里/小时 |
上述技术监控设备自正式启用起,按照法律规范采集违法证据,对违反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,我大队将拍照取证,并依法予以处罚。
特此公告
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1年1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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