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季行动|关于严禁学生骑电动车、摩托车致家长的一封信
发布者:铜川公安交警 发布时间:2024-07-05 09:42:36

尊敬的家长:

您好!自行车、电动车(电动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共享单车等)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,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,但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。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,您参与交通安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孩子对交通安全的认知。为预防和减少涉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,我们呼吁所有家长高度重视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。


中、小学生骑电动车、摩托车的危害


中、小学生骑电动车、摩托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:

1.很多学生骑电动车,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,虚荣心作祟,盲目跟风,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。

2.电动车虽便捷,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,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,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。

3.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,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,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。

4.某些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,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,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,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。

5.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(甚至超标电动车) 喜欢在路上玩漂移、比赛超车,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,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。

6.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,经常出现超速、超载、逆行、带人、随意占用机动车道、随意变更车道、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,造成极大的危险。

7.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,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(如戴头盔)。一旦发生危险,很容易酿成惨祸。

正确认识相关法律法规

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动车);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;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、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;不得加装遮阳伞、不闯红灯,后座不得载人,安全文明驾驶。

2.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,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,并佩戴安全头盔;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,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 3.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相应的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(含电动摩托车)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罚款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,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



家长需履行好监护责任

1.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积极维护交通秩序,做到骑行电动车、摩托车必须上牌,同时佩戴安全头盔,以实际行动,做孩子的好榜样。

2.对孩子要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,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,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,认识交通标志、危险标志、禁止标志,时刻提醒自己,让自己和孩子远离交通事故。

3.不违规违法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、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上学、放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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