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机动车驾驶人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72号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第七十九条、第八十条规定的情形,下列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,目前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作废。
附:1、“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”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明细
2、“逾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换证”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明细
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5年8月19日